通知及附件详查:http://www.nsfc.gov.cn/publish/portal0/tab442/info68399.htm
通知及附件详查:http://www.nsfc.gov.cn/publish/portal0/tab87/info53588.htm
一、项目说明
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科学基金会双边合作协议,
2017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德合作研究项目,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。
- 资助领域(详见附件1):
一、项目说明
• Disease due to environmental impact of life style
factors(申请代码I请选择H26)
1.
资助领域:无领域限制,申请人可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,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合作。
• Treatment of chronic disease(申请代码I请选择H)
2.
资助强度:中方申请强度每项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(超出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),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等。
中方申请人需根据以上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,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。
3.
项目执行期:3年(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执行期与指南规定不一致的申请将不予受理),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,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。
2.
资助强度: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,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等。
二、申请资格
3.
项目执行期:3年(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,执行期与指南规定不一致的申请将不予受理),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,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。
1.
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。
二、申请资格
- 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,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。
1.
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。
3.
德方合作者应符合DFG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,并按照要求向DFG提交申请。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。
- 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,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。
-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《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》。
3.
瑞典合作者应符合VR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,并按照要求向VR提交申请。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。
三、限项规定
-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《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》。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合作研究项目(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)和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。“中德合作研究项目”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,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:
三、限项规定
-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。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合作研究项目(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)和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。“中瑞合作研究项目”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,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:
2.
上年度获得国际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,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合作研究项目。
-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。
3.
“中德合作研究项目”不计入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”的查重范围。
2.
上年度获得国际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,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合作研究项目。
- 《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》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。
3.
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,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请(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)和正在承担(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)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(参与承担或者参与申请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)。
四、申报要求
- 《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》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。
- 在线填报路径:
四、申报要求
- 在线填报路径:
-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,包括:
英文申请书(见附件1)。合作双方应共同用英文撰写英文申请书,分别提交给NSFC和DFG。
-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,包括:
合作协议(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2)。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,并签署合作协议。
合作双方应共同用英文撰写英文申请书,在VR系统中提交,并将提交后的最终版本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上传至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,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。
3.
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在线提交后,依托单位科研处须在在线申报接收期截止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,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。依托单位科研处审核确认后,申请人须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及附件PDF文件,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,寄送1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(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,邮编100085,电话:010-62328591)。
合作协议(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3)。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、知识产权、医学研究伦理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,并签署合作协议。
4.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4月6日16时。中方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6日16时,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。